第029章秋虹剑
七八个汉子,一个个都背着不小的包裹,身上穿着兽皮做的铠甲,大声的笑谈着。

这是穿越巍山的行脚商,当然大多数都是在同一侧行走,倒是很少有在兽神帝国和万刃帝国之间做生意的。不过这些商旅都是佣兵出身,大部分现在依旧是接任务的正经佣兵,也不是什么善茬。

“几位大叔,你们这是要到哪里?”云朗从山谷之中走出,看到有过往的商旅,急忙上前搭话。他现在的实力可以击杀大力期巅峰,就算是聚气境也未必能够真的将他击杀,倒不是特别害怕。

汉子们脚步一停,看到孤身一人的云朗,四下张望,脸上逐渐露出奇怪的神色。

“小家伙,你怎么在这里?我们确实是商人,从铁山城到矿脉做生意的。”一个大汉比云朗还要高出一头,说话好像洪钟大吕一般。

“我叫云朗,是巍山书院的学生,来巍山历练,追击灵兽一路到了这里,已经找不到回去的道路了。想跟随几位大叔,到达矿脉,买一份地图,然后补充一些资源。”云朗倒是没有隐瞒太多。

这些行脚商极少到巍山书院,最近几个月又一直在山里,也没听说过云朗的名字,更不用说和吴家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巍山书院,那是万刃帝国巍山城呀,好小子,了不起。我叫齐城,人家都叫我齐老六,我们正要前往矿脉,你就一路跟着我们吧。”齐城哈哈大笑,突然从腰间扯下一个酒囊,悬空倒竖,酒浆飞泻,落入口中。

云朗不经意的擦了擦鬓角的冷汗,这个人性格实在是豪爽的可以。

在齐城身后的几个人倒是还算正常,一个看上去已经过了四十岁的汉子笑道:“云小哥,齐老六一直就是这样,有事没事就得喝一口,一趟货的花红,倒是要喝掉一半。”

“几位大叔,你们是做什么生意的,我的兵刃毁了,不知道能不能换一把兵刃?”云朗突然想到自己的长剑几次断折,金银双刀太打眼,根本不敢拿出手,青衣老者的细剑并不合手,而且此去矿脉,能晚点被段家发现就晚点,如果是进阶到聚气境那就真的是天高任鸟飞了。

“兵器?当然能换,我们走的这趟线,就是收集灵草、灵药、兽核,去换取矿脉附近的兵器,身上当然有些好存货。”齐城将背后的包裹向地上一抛,哗啦啦声响,足有十几把各式各样的兵器。

刀枪剑戟,还有鸳鸯钺、子母钩、短刀、匕首、飞镖、九节鞭,乱七八糟。

“齐老六,这些可都是千锻精钢打制的兵刃,聚气境的高手都有大用处,这位小哥才轻灵期呀!”背后一个年轻些的汉子开口笑道“小哥,我劝你还是到矿脉上去买,那里价格也便宜,选择也多。”

话音未落,云朗的手指已经轻轻拂过一柄长剑的剑锋,三尺长,如同一泓秋水,云朗指尖的皮肤忍不住轻轻战栗。

“齐六叔,这把剑要多少金币?”云朗抓起长剑,轻轻一抖,剑鸣清劲绵长,冲天而起,云朗双瞳发光,锋芒之气四溢,忍不住连声笑道“好剑,好剑,这把剑我要了!”

就这一抖剑 剑,云朗只感觉这把剑和自己的精血气力,竟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

齐老六半袋酒下肚,脸庞不过微微见红,眯着眼睛看着云朗,心中暗暗惊异。这一队七个人中,五个轻灵期,两个大力期,他更是大力巅峰,这一票生意就是要换取几张灵符,达到聚气境。

但是此时云朗身上这股锋芒剑势,齐城发现自己竟然未必有把握接下!

“四十个金币,这把剑是千锻精钢,混入了一丝玄金,甚至可以炼化为体兵。这是我们最好的兵器,四十个金币并不贵。”齐城脸色凝重,深吸了一口气,脊背肌肉微微颤抖,身后的六个人眼光同时一凝。

这是他们七人的暗号,面对大客户,如果好好交易,自然什么事都没有。但是如果对方强抢,就要奋起抗争,穿越巍山的行脚商,那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

云朗心中一喜,隐约有几分恍然。他修行玄金裂地诀,正应了玄金二字。

玄金乃是一大类金属,最差的也要上千金币一两,这所谓的一丝,恐怕就真的只是一星半点儿而已。饶是如此,云朗也感觉自己大赚,这把剑和自己的契合度,恐怕比之碧血弓分毫不让,就算是体兵,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云朗将手伸入怀中,略一思忖,说道:“几位大叔等我一刻钟,我在山谷之中埋了些兽核,乃是这些日子的收成。”

齐城几人点了点头,这也是常用的办法,毕竟背着一大包行礼很影响战斗力。

云朗跑回山谷,匆匆将两个老家伙的尸体埋掉,斩下了一截蛇头,把鳞片包裹好,又回到了谷外。

“云小哥,你埋了多少宝贝,这么大一包?”方才说话的年轻人开口笑道,他叫严凌,有些话唠。

云朗将包袱一抛,同时伸出手掌,里面是十几枚兽核,其中赫然便有金鳞蛇。

“金鳞蛇!二阶灵兽!”齐城脸色一变。

“我遇到的时候这条大蛇正和一群金嘴雀争斗,我算是捡了个大便宜。”云朗眼中依旧澄澈,露出自得而兴奋的笑容,心中却是暗暗警戒。

齐城背后的肌肉不断抖动,四五个呼吸之后,突然一挺胸,将长剑抛了过去:“这把剑叫做秋虹剑,是矿脉上一个老匠人打制,现在已经故去了。这些东西算起来也差不多,我就都收下了!”

回头对着其他几个人说道:“金鳞蛇肉可是一大美味,你们两个去山谷中把剩下的都搬来,云小哥,想来你也许久没吃过好菜了,今天就常常我齐老六的手艺。”

几个人名为搬蛇肉,实则是检查一番。不过云朗早就收拾好一切,连金铃花的植株都用沙石掩盖,什么破绽都没有。

不过是半个时辰,浓浓的香气传出,云朗手持一个酒囊,抓着一大块烤得金黄浓香的肉块,大快朵颐。

吃饱喝足之后,云朗拍着肚子靠在一棵大树上,心中越发的期待起来:“距离矿脉只有四五天的路程了,不知道金铃花到底有多少神效?”将护腕放在脸前,轻轻吸了一口气,体内血脉翻腾,醉意消了大半。 展开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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