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同一个早晨同一片战
波门,孝严寺,女真西路军阵地。
曾经的天波杨府历经百年风雨,早已湮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当初的巍峨华堂也已变成密集的建筑群,只街边一处门楼子的大门口矗立着两根栓马桩,上面深刻的勒痕还残留着杨无敌将军当初的风光和尊荣。
太阳已经升起。
罢开始的时候还是一抹灿烂的红色,可等那一轮鲜红的日轮逐渐高过屋脊,却猛然一跃,直上万里晴空,白亮的日光就再不是人类所能够逼视的了。
以天波门杨府旧址为圆心,方圆两里范围内顿时活过来了。没有号角,没有金鼓,一队又一队铁甲女真精锐从各个房间钻出来,整齐而有无声地在街上集合。
街口已经被堵死,建筑有简单的街垒,尖锐的木桩从积雪覆盖的瓦堆中伸出来,狰狞地指向前方。风吹来,从白色的房顶掠过,带来阵阵寒意。
一大早,宗翰就命人端来一只长梯,索性爬上屋顶,就那么叉着腰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红色的皇宫。
他伸出手指,狠狠地从头盔的帽檐上刮下一层白霜,捏了捏,任由那一偻冰凉顺着手指淌进手腕,然后朝手肘流去。
“大宋的皇城,天下的中心。就在今天,我要让你那面沉重的宫门在我,完颜宗翰的手中打开。”
“大帅!”一个副将爬上屋顶兴奋地朝宗翰走去,沉重的脚步踩碎了一溜青瓦。
宗翰转头看着他,手放了下来,一滴已经被提温烤人的雪水落在瓦面上的薄霜上:“准备好了吗?”他发觉自己的声音显得有些陌生,陌生得就像是另外一个人在说话。
宗翰心中突然一颤:我害怕了。宗翰怎么时候害怕过。可就在现在。我地心为什么蓬蓬乱跳。好象是十多年前初上战场时地那一天。对。应该是激动。我期待这样地激动已经很多年了。这感觉真地很好啊!
“已经准备好了。”副将一拱手。道:“大帅。右监军谷神将军以前准备好地器械已经就位。只等您一声令下就将对面地皇城砸个稀烂。”
“士卒们都吃饱了?”
“已经提前将明天地口粮下发。士卒们浑身都是力气。”
“甚好”宗望摸了摸腰上地刀柄:“可以开始了。让他们快一点。”
“是。”副将用力一咬牙。腮帮子上露出两根粗大地咬筋。他转身朝底下做了一个手势。
黎明的沉静旋即被一阵沉沉的轰隆声打破,一排又一排床子弩从各个隐秘的角落被推了出来。弩手都身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服,一个个弩手紧抿着嘴唇,双手疯狂地摇动着绞盘。一连串“吱啊”的机括声响起,床子弩上的三张大弓同时弯成半月状,似乎就要被这股巨力绷断了。装填手慌乱地抱起粗大的生铁弩箭往箭槽上装去,这些弩箭每一枚重达百斤,按照库存计算,今日他们将重复这样的动作一百次。
在看看床子弩的旁边,亮闪闪的弩箭整齐地码成一座小山。
这将是一场纯粹由金钱和钢铁堆积而成的战役,这样的战争在以往根本无法想象。也只有在打进开封,夺取了一座仓库后才变成现实。
另外一边,身姿高大挺拔的对重式投石车矗立在拥挤的房屋之间,修长的发射臂低垂于地,每一条长臂的后端都装着一枚磨盘大小的巨石。
而女真人的步兵则整齐地冲进掩体之中,身穿沙沙作响的铁甲,肩扛长梯,手持兵器狠狠地盯着前面的城墙。
“大帅,下令吧!”副将见宗翰迟迟没有下令,心中有些发急。
“等等”宗翰觉得口中有些发干,他又不安地往南看了一眼。那边是河东军的地盘,雪无差别地覆盖在所有房屋上,那一片洁白看起来是如此的静谧、祥和。
“大帅”
“我总觉缺了些什么。”宗翰看着白色的开封,瞳孔慢满缩成一点“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提不起劲来,士兵们也没有杀气。”他猛地转身看着副将:“传我命令,将兴国坊的两百工匠都拉到阵前杀了,以壮军威。
”
对,是杀气。士兵们没有见血,又刚从热被窝里钻出来,身体和精神都还没有兴奋。是时候让他们见见血提神了。
虽然女真人都喜欢工匠,这么多匠人若弄回东北,自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是,宗翰并不认为这两百人有什么了不起,今天,如果他能拿下皇宫,以大宋朝的人力物力,不要说两百,就算两千个工匠也能弄到。
如果今天这一仗打败了,这两百人也没办法带回去。
不如杀了,以他们的鲜血为大金的海冬青大旗涂上一抹凄厉的杀意。
此战绝无退路,必须成功。
“是,我这去办。”副将兴冲冲地朝屋下爬去。
两百多个匠人被绳子串成一串拖了出来,可怜他们的嘴巴都被绳子勒住,如何叫得出声来,就这么被金人一刀一个戳死在地。须臾,两百多人的尸体在街上码成一座小丘陵。红色的热血无声奔流,那地上的血竟都变成红色。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这肆意纵横的热血,宗翰感觉自己年轻了许多,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兴奋都快要叫出声来。
他狠狠地将手掌劈在空中,大喝:“升帅旗,杀!”“呼!”狂风从身边刮起。
尖锐的呼啸声平地而起,眼前有铺天盖地的黑色腾空而起,转眼就射至皇城之前。这个时候,一片阳光正好投射在这片黑色上面,耀眼的金属光泽反射而来,让人在这一瞬间几乎失明。
“夺夺夺!”暴风雨一样的撞击声不绝于耳,转眼,皇城就被床子弩彻底覆盖了。
城头正好有一百多宋军,可怜这一群士兵还没来得及惨叫就被这一轮射击彻底地吞噬了。
等这一轮床弩射击完,投石车发射的炮石这才慢悠悠地落下。
这些炮弹看起来很慢,但弄出的声势却比刚才这一轮弩箭大上许多。连绵不绝的轰击声传来,整个皇城仿佛都在微微地战抖。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炮石和弩箭落地,皇宫在轻轻一抖之后,世界突然陷入寂静。交战双方的士卒都同时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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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啸一声,得意地大叫:“继续,继续,再来几轮这样)t弱的南人就垮了!”
疯狂的弩手和炮手同时发出一声呐喊,再次飞快地装填。与此同时,皇宫里也传来阵阵喧哗。“铁甲勇士,准备!”
“铁甲勇士,准备!”
一面海冬青大旗在寒风中得意扬扬地在招摇。
**
天波门,西殿前司,启圣院前街,捧日军阵地。
太阳照样升起。
杨华坐在一处酒楼的三楼上,大马金刀地叉着双腿,眯缝着眼睛看着前方。
从楼上看过去,金人的街垒如同一只大张着毒刺的豪猪,看起来很不好惹。
敌人正在集结,满街都是铁甲叶子抖动的声音。
“敌人很不好对付啊,再兴兄弟,告诉我你想怎么打这一仗?”杨华看了一眼身边故意装出一副稳重模样的杨再兴,心中一阵暗笑。
因为兵种的关系,河东军的工件任务一向由捧日军担任。可以说,杨再兴的部队装备最差,待遇最次,打得最苦。而上一次在阳桥镇,捧日军虽然派出敢死队,却依旧在付出巨大牺牲后才突破完颜娄室的防御工事。那一仗如果说没有在捧日军士兵心理留在阴影,那是假话。
饱坚战,在没有炸葯的冷兵器时代一直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作战方式,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命去填。因此,一般来说,在对付有完善防御体系的堡垒工事群时,进攻方通常都会集中七倍甚至十倍于敌的兵力,以期依靠人数的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在敌人坚硬的外壳上砸出一道缺口。
否则,战事一旦胶着,攻击方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伤亡。
无论如何,眼前这一关捧日军都必须跨过去。越过去,捧日军就是一支敢战的强军,是这个时代最精锐的步兵军团。过不去,这支军队在杨华心目中也不过是准一流,离无敌雄师还差得老远。
到那时候,杨华就得考虑是不是再练一支新军来替代捧日军了。
是龙是虎,就看杨再兴今日的表现。
听到杨华的话,杨再兴松开已经握得满是汗水的拳头,走到杨华面前桌上的地图,用手指在上面指指点点:“我准备用于忆的一万义勇从四个街口同时朝敌人堡垒进攻,造成全面强攻的假象。而我捧日军精锐则从建筑群中打洞穿过去,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敌人的战地上,一举击垮敌人。”他在街口旁边的几处宅子上戳了戳:“昨夜,我已经派人在这里,这里,这里,打出了一条通道。动作很轻,敌人到现在还被我蒙在鼓里。”
“很好,你也知道用计了。”杨华对杨再兴的布置很满意。
杨再兴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侯爷,我还是习惯野战时与敌人面对面地干,这种穿墙凿洞的活我是想不出的,都是于大哥的主意。”说着就将身边一个锦袍的青年人推到杨华面前。
这人正是汴梁义勇军的首领于忆。
于忆本是一个街头浪荡子什么时候见过像杨华这样的大官,被杨再兴推到杨华面前时,立即双腿一软跪了下去,颤声道:“小人于忆见过侯爷。”
“快起来。”杨华连忙站起身来,一把将他扶起,仔细端详了半天,这才哈哈大笑:“于忆,我听人说你是一条好汉,想不到你也是个智计出众之人。这一仗你们义勇将面临巨大的牺牲,这一点你要有心理准备。”
于忆听杨华说自己是好汉,只觉得浑身火热,眼睛里含着热泪,大声道:“愿为侯爷效死!”
“好。”杨华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声对卫兵说:“授旗!”
一面红旗递了过来,杨华轻轻展开,却见上面绣着三个大字-汴梁营。
杨华用力将旗杆塞到于忆手中,大声道:“于忆。”
于忆慌忙道:“小人在。”
“不,你不是小人。”杨华严肃地看着他,大声说:“依靠我河东军的规矩,你应该回答,末将在。”
于忆身上一震,半天才用力大吼;“末将在!”
杨华猛一转身,伸出右臂指着前方金人的街垒,大声道:“于忆!”
“末将在!”
杨华:“把这面红旗插到那里,我要看到我汴梁营的大旗迎风飘扬。”
“末将遵命!”于忆学着河东军将领们那样,奋力将胸膛挺起,身体挺得笔直。
“给他一套铠甲不。”杨华伸手解开自己身上的皮扣将那具镶嵌有金银花纹的胸甲脱了下来“于忆。”
“末将在!”
“这件铠甲上沾过北奴的血,也沾过我杨华的血,今天就赐给你了。我命令你,等下用金人的血将他擦亮。”
“末将遵命!”于忆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这个时候,对面的金人开始杀工匠了。
楼上众人都沉默下去。
杨华将身体趴在栏杆上,狠狠地盯着远处血淋淋的一幕,目光中带着一种受伤后的疯狂。
“呼呼!”金人床子弩和投石机开始向皇城射击,战斗开始了。
良久杨华才转身对众将,平静地说:“此战,我不要俘虏,不接受任何人的投降。杨再兴,谁首攻?”
不等杨再兴开口,一个将领向前一步:“铁十一愿为侯爷前驱。”
“好,此战结束我将授予你所带的部队攻坚老虎营的番号,开始吧!”
众将军快速跑下酒楼,回阵地掌握部队。
长长的哨子吹响。
一万多义勇军从四个街口朝金人阵地拥去,一时间人潮汹涌,到处都是“杀敌报国!”的呐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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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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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天波杨府历经百年风雨,早已湮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当初的巍峨华堂也已变成密集的建筑群,只街边一处门楼子的大门口矗立着两根栓马桩,上面深刻的勒痕还残留着杨无敌将军当初的风光和尊荣。
太阳已经升起。
罢开始的时候还是一抹灿烂的红色,可等那一轮鲜红的日轮逐渐高过屋脊,却猛然一跃,直上万里晴空,白亮的日光就再不是人类所能够逼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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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已经被堵死,建筑有简单的街垒,尖锐的木桩从积雪覆盖的瓦堆中伸出来,狰狞地指向前方。风吹来,从白色的房顶掠过,带来阵阵寒意。
一大早,宗翰就命人端来一只长梯,索性爬上屋顶,就那么叉着腰站着,目不转睛地盯着对面红色的皇宫。
他伸出手指,狠狠地从头盔的帽檐上刮下一层白霜,捏了捏,任由那一偻冰凉顺着手指淌进手腕,然后朝手肘流去。
“大宋的皇城,天下的中心。就在今天,我要让你那面沉重的宫门在我,完颜宗翰的手中打开。”
“大帅!”一个副将爬上屋顶兴奋地朝宗翰走去,沉重的脚步踩碎了一溜青瓦。
宗翰转头看着他,手放了下来,一滴已经被提温烤人的雪水落在瓦面上的薄霜上:“准备好了吗?”他发觉自己的声音显得有些陌生,陌生得就像是另外一个人在说话。
宗翰心中突然一颤:我害怕了。宗翰怎么时候害怕过。可就在现在。我地心为什么蓬蓬乱跳。好象是十多年前初上战场时地那一天。对。应该是激动。我期待这样地激动已经很多年了。这感觉真地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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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卒们都吃饱了?”
“已经提前将明天地口粮下发。士卒们浑身都是力气。”
“甚好”宗望摸了摸腰上地刀柄:“可以开始了。让他们快一点。”
“是。”副将用力一咬牙。腮帮子上露出两根粗大地咬筋。他转身朝底下做了一个手势。
黎明的沉静旋即被一阵沉沉的轰隆声打破,一排又一排床子弩从各个隐秘的角落被推了出来。弩手都身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服,一个个弩手紧抿着嘴唇,双手疯狂地摇动着绞盘。一连串“吱啊”的机括声响起,床子弩上的三张大弓同时弯成半月状,似乎就要被这股巨力绷断了。装填手慌乱地抱起粗大的生铁弩箭往箭槽上装去,这些弩箭每一枚重达百斤,按照库存计算,今日他们将重复这样的动作一百次。
在看看床子弩的旁边,亮闪闪的弩箭整齐地码成一座小山。
这将是一场纯粹由金钱和钢铁堆积而成的战役,这样的战争在以往根本无法想象。也只有在打进开封,夺取了一座仓库后才变成现实。
另外一边,身姿高大挺拔的对重式投石车矗立在拥挤的房屋之间,修长的发射臂低垂于地,每一条长臂的后端都装着一枚磨盘大小的巨石。
而女真人的步兵则整齐地冲进掩体之中,身穿沙沙作响的铁甲,肩扛长梯,手持兵器狠狠地盯着前面的城墙。
“大帅,下令吧!”副将见宗翰迟迟没有下令,心中有些发急。
“等等”宗翰觉得口中有些发干,他又不安地往南看了一眼。那边是河东军的地盘,雪无差别地覆盖在所有房屋上,那一片洁白看起来是如此的静谧、祥和。
“大帅”
“我总觉缺了些什么。”宗翰看着白色的开封,瞳孔慢满缩成一点“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提不起劲来,士兵们也没有杀气。”他猛地转身看着副将:“传我命令,将兴国坊的两百工匠都拉到阵前杀了,以壮军威。
”
对,是杀气。士兵们没有见血,又刚从热被窝里钻出来,身体和精神都还没有兴奋。是时候让他们见见血提神了。
虽然女真人都喜欢工匠,这么多匠人若弄回东北,自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可是,宗翰并不认为这两百人有什么了不起,今天,如果他能拿下皇宫,以大宋朝的人力物力,不要说两百,就算两千个工匠也能弄到。
如果今天这一仗打败了,这两百人也没办法带回去。
不如杀了,以他们的鲜血为大金的海冬青大旗涂上一抹凄厉的杀意。
此战绝无退路,必须成功。
“是,我这去办。”副将兴冲冲地朝屋下爬去。
两百多个匠人被绳子串成一串拖了出来,可怜他们的嘴巴都被绳子勒住,如何叫得出声来,就这么被金人一刀一个戳死在地。须臾,两百多人的尸体在街上码成一座小丘陵。红色的热血无声奔流,那地上的血竟都变成红色。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这肆意纵横的热血,宗翰感觉自己年轻了许多,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兴奋都快要叫出声来。
他狠狠地将手掌劈在空中,大喝:“升帅旗,杀!”“呼!”狂风从身边刮起。
尖锐的呼啸声平地而起,眼前有铺天盖地的黑色腾空而起,转眼就射至皇城之前。这个时候,一片阳光正好投射在这片黑色上面,耀眼的金属光泽反射而来,让人在这一瞬间几乎失明。
“夺夺夺!”暴风雨一样的撞击声不绝于耳,转眼,皇城就被床子弩彻底覆盖了。
城头正好有一百多宋军,可怜这一群士兵还没来得及惨叫就被这一轮射击彻底地吞噬了。
等这一轮床弩射击完,投石车发射的炮石这才慢悠悠地落下。
这些炮弹看起来很慢,但弄出的声势却比刚才这一轮弩箭大上许多。连绵不绝的轰击声传来,整个皇城仿佛都在微微地战抖。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炮石和弩箭落地,皇宫在轻轻一抖之后,世界突然陷入寂静。交战双方的士卒都同时一呆。
... -->>
“好!”啸一声,得意地大叫:“继续,继续,再来几轮这样)t弱的南人就垮了!”
疯狂的弩手和炮手同时发出一声呐喊,再次飞快地装填。与此同时,皇宫里也传来阵阵喧哗。“铁甲勇士,准备!”
“铁甲勇士,准备!”
一面海冬青大旗在寒风中得意扬扬地在招摇。
**
天波门,西殿前司,启圣院前街,捧日军阵地。
太阳照样升起。
杨华坐在一处酒楼的三楼上,大马金刀地叉着双腿,眯缝着眼睛看着前方。
从楼上看过去,金人的街垒如同一只大张着毒刺的豪猪,看起来很不好惹。
敌人正在集结,满街都是铁甲叶子抖动的声音。
“敌人很不好对付啊,再兴兄弟,告诉我你想怎么打这一仗?”杨华看了一眼身边故意装出一副稳重模样的杨再兴,心中一阵暗笑。
因为兵种的关系,河东军的工件任务一向由捧日军担任。可以说,杨再兴的部队装备最差,待遇最次,打得最苦。而上一次在阳桥镇,捧日军虽然派出敢死队,却依旧在付出巨大牺牲后才突破完颜娄室的防御工事。那一仗如果说没有在捧日军士兵心理留在阴影,那是假话。
饱坚战,在没有炸葯的冷兵器时代一直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作战方式,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命去填。因此,一般来说,在对付有完善防御体系的堡垒工事群时,进攻方通常都会集中七倍甚至十倍于敌的兵力,以期依靠人数的优势在最短时间内在敌人坚硬的外壳上砸出一道缺口。
否则,战事一旦胶着,攻击方将付出难以承受的伤亡。
无论如何,眼前这一关捧日军都必须跨过去。越过去,捧日军就是一支敢战的强军,是这个时代最精锐的步兵军团。过不去,这支军队在杨华心目中也不过是准一流,离无敌雄师还差得老远。
到那时候,杨华就得考虑是不是再练一支新军来替代捧日军了。
是龙是虎,就看杨再兴今日的表现。
听到杨华的话,杨再兴松开已经握得满是汗水的拳头,走到杨华面前桌上的地图,用手指在上面指指点点:“我准备用于忆的一万义勇从四个街口同时朝敌人堡垒进攻,造成全面强攻的假象。而我捧日军精锐则从建筑群中打洞穿过去,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敌人的战地上,一举击垮敌人。”他在街口旁边的几处宅子上戳了戳:“昨夜,我已经派人在这里,这里,这里,打出了一条通道。动作很轻,敌人到现在还被我蒙在鼓里。”
“很好,你也知道用计了。”杨华对杨再兴的布置很满意。
杨再兴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侯爷,我还是习惯野战时与敌人面对面地干,这种穿墙凿洞的活我是想不出的,都是于大哥的主意。”说着就将身边一个锦袍的青年人推到杨华面前。
这人正是汴梁义勇军的首领于忆。
于忆本是一个街头浪荡子什么时候见过像杨华这样的大官,被杨再兴推到杨华面前时,立即双腿一软跪了下去,颤声道:“小人于忆见过侯爷。”
“快起来。”杨华连忙站起身来,一把将他扶起,仔细端详了半天,这才哈哈大笑:“于忆,我听人说你是一条好汉,想不到你也是个智计出众之人。这一仗你们义勇将面临巨大的牺牲,这一点你要有心理准备。”
于忆听杨华说自己是好汉,只觉得浑身火热,眼睛里含着热泪,大声道:“愿为侯爷效死!”
“好。”杨华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声对卫兵说:“授旗!”
一面红旗递了过来,杨华轻轻展开,却见上面绣着三个大字-汴梁营。
杨华用力将旗杆塞到于忆手中,大声道:“于忆。”
于忆慌忙道:“小人在。”
“不,你不是小人。”杨华严肃地看着他,大声说:“依靠我河东军的规矩,你应该回答,末将在。”
于忆身上一震,半天才用力大吼;“末将在!”
杨华猛一转身,伸出右臂指着前方金人的街垒,大声道:“于忆!”
“末将在!”
杨华:“把这面红旗插到那里,我要看到我汴梁营的大旗迎风飘扬。”
“末将遵命!”于忆学着河东军将领们那样,奋力将胸膛挺起,身体挺得笔直。
“给他一套铠甲不。”杨华伸手解开自己身上的皮扣将那具镶嵌有金银花纹的胸甲脱了下来“于忆。”
“末将在!”
“这件铠甲上沾过北奴的血,也沾过我杨华的血,今天就赐给你了。我命令你,等下用金人的血将他擦亮。”
“末将遵命!”于忆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这个时候,对面的金人开始杀工匠了。
楼上众人都沉默下去。
杨华将身体趴在栏杆上,狠狠地盯着远处血淋淋的一幕,目光中带着一种受伤后的疯狂。
“呼呼!”金人床子弩和投石机开始向皇城射击,战斗开始了。
良久杨华才转身对众将,平静地说:“此战,我不要俘虏,不接受任何人的投降。杨再兴,谁首攻?”
不等杨再兴开口,一个将领向前一步:“铁十一愿为侯爷前驱。”
“好,此战结束我将授予你所带的部队攻坚老虎营的番号,开始吧!”
众将军快速跑下酒楼,回阵地掌握部队。
长长的哨子吹响。
一万多义勇军从四个街口朝金人阵地拥去,一时间人潮汹涌,到处都是“杀敌报国!”的呐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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