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沙非沙
日子还是得过,部落的历练还是得进行,部落的成长当然也得继续,所以吸收其余的部落这种长期战略目标一步也不能松。现在,神树族的发展就以这几条为准则,每天过得忙忙碌碌,也很充实。
喀拉哈里沙漠西南部因降水量极低,因而几乎无树或大灌木丛,只有分散的生命力极顽强的旱生灌木和短草。如果向北行进,到达雨较多的中部,就能遇到有零星的树木及若干灌木及草地。但是首先得跨越过这漫长的南部沙漠,神树族也就只能滞留在荒芜的南部沙漠周边,等到明年雨季再向北。
生命无处不在,只要有一点植物,那就绝对有生命的生存,而且是一个物种繁多的生物圈。虽然南部沙漠干旱少雨,但是仍有很多的动物生活得怡然自得。主要的品种有跳羚、未迁徙走的角马和麋羚。相对于大草原来说,生活在荒漠中危机更为巨大,所以这些动物都会成群出现以降低自身面临的危险。
沙漠中还有神树族在非洲南部大草原上也经常见到的捻角羚,以前大荒族很多猎手的长矛就是用的捻角羚长角做的。捻角羚体苗条优美,肩高约一米三的大捻角羚成小群栖息,而且速度极快,非常难捕捉。
当然,有胆小的相对来说就有胆大的。俗话说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沙漠中还有一些“实力派”动物,如东非大羚羊、大角斑羚和许多非群居品种。
大羚羊是所有羚羊中的最大种类。这种大羚羊的肩高一般在一米七与一米八之间,身体的长度在两米八与三米二之间,体重超过六百千克,最大的几乎能达到一吨,这比非洲野水牛还要高大和粗壮。
而且雌雄的大羚羊都有锐利的角,雌的角较细较长,能达到一米;雄的角虽然不到一米,但是更为粗壮,杀伤力也不容小觑。它们即使单独出现在荒漠中也很少有猎食者敢打它们的主意,实力决定了一切。
当然还有胆子小、速度不快、力量小而且还是独居或者过着夫妻二人世界的低等级可怜动物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比如二三十公斤重的小岩羚和小羚羊。虽然看似它们没有身体和群体上的优势,但是它们在荒漠中过得也并不差,它们极为机敏,视力、听力好,而且体型娇小容易隐藏自己。它们跋涉在数十上百米高的沙丘上寻找生长着肉质植物与灌木,有时又潜伏在深深的沙丘沟壑中。
至于那些穿梭如电的小精灵,神树族是没有多大兴趣的,即使有也不行,因为张凡虎不许!张凡虎喜欢啃骨头,所以神树族也得啃骨头,骨头上的肉有嚼劲,而且够营养。
大羚羊,张凡虎看上了那些在神树族面前时隐时现的近一吨重的大羚羊。这不仅仅是吃的问题,因为他知道大羚羊是很容易驯养的一种动物,这无疑是一种比非洲水牛还要有用的动物。张凡虎甚至想要尝试抓一两头成年大羚羊饲养。
雄大羚羊几乎都是独行侠,而怀孕的雌羚羊有时数只或数十只生活在一起,它们的孩子多在深秋十月左右出生。张凡虎想捕捉几头怀孕的雌大羚羊饲养两三月,等到明年雨季之后小羚羊就有半岁了,经得起与神树族一起的长途跋涉。甚至在饲养着雌大羚羊的时候,只要把捕捉到的雄羚羊与它们关在一起,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双方都能快速被驯服,到时候神树族……
“哥!”张凡虎一偏头之间智灵有些尴尬地指指他嘴角,张凡虎这才发现自己原来微翘的嘴角已经变成了微张嘴傻笑,如果智灵不提醒他等会儿估计口水也得流下来。
“哦,嘿嘿。对了,智灵,你觉得咋样?喏,就那种脖子下面有垂着的皮的、比野牛还大的羚羊。”回过神来的张凡虎把望远镜抵在智灵眼睛前,让她看十数公里外在沙丘下面草丛中小憩的大羚羊。
“嗯,很好,皮好!肉多!就是不知道好吃不。”智灵淡淡说道。
“我,我是说如果骑着那种大羚羊感觉如何?不是吃!”张凡虎差点被智灵的后一句话噎死。
“哦,呵呵,那就不好了,丑死了!还是白墨好,可惜被你霸占了!哼!”
“……”张凡虎看着还是一脸孩子气的智灵有些无语,也感到当哥哥的一种满足感和刚刚诞生的尴尬,但是随即消失了:哥哥即使被妹妹虐待也是一种幸福!
“那好吧,等我骑着那种大羚羊的时候就把白墨完全还给你,到时白墨就完全是你的了,这样好了吧?”
智灵听到这句话,沉默了良久,最后才道:“大羚羊那么大,可以一次坐两个人吧?”这句话明显没有说完,寓意很深,张凡虎搔搔头,感慨史前人类的语言细胞的发展之快速。
“智力!化妆!三面包抄,记住,只能用链石缠绕脚,必须抓活的,最好不要伤了它。这些都是经手过多次的,你们没问题吧!还有,通知族人把栅栏加高、加强,并且隐蔽度也要加强,减少族人的进出以减少人的气味对大羚羊的影响。”张凡虎下命令的时候是一脸严肃,然后突然一变:“嗯,还有,那个,智灵,你过去一会儿,智力,你过来一点。”
张凡虎为了避开刚才的尴尬,于是向智力等人果断地下令以岔开话题,智灵在一边静静地听着。但是最后一句让智灵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少女对神秘事情的好奇。如果张凡虎不叫她离开,只用对智力啰嗦几句说不定她就走了。但张凡虎这样一说,反而让智灵产生抵抗心理。
“嗯,让……,就这样吧。”智力别看是个憨厚的汉子,但是却是明白人,他是知道张凡虎和智灵有些尴尬的关系的。智力对张凡虎很尊敬,按理来说他应该尊重张凡虎的决定认同张凡虎与智月之间的关系,但是实者心中也有些疙瘩。
智力对智灵也很尊敬,完全不是叔叔对侄女的关爱,而是奴仆对主人的那种敬畏。也就是说智力在心中还是把智灵当成他至高无上的主人的夫人,所以刚才他想说智灵的名字,但是最后却没敢说,否则是大不敬。
“我的意思是,那只游**的大羚羊是雄性,孤独数月甚至更长时间了,等会儿若成功地把它捉住了,我们得稳定住它躁动的心吧?”张凡虎说道这儿神情与平时的威严很是不符,“嗯,骑兵们很多的斑马都是雌的吧,现在刚成年而且处在它们对身为母爱最期待的时候,所以把它们关在那个大栅栏中就绝对能暂时稳住大羚羊!”
“为什么呢?什么叫处在对母爱最期待的时期?”智力有点转不过弯,对张凡虎的文学修辞有点搞不懂,看着张凡虎愣愣地问道。
“靠!就是那些已经长大的雌斑马想做母亲!而那些雄性斑马还有近一年才成年,让白墨的老婆们暂时冒充一下大羚羊的老婆,而且成年的白墨在外边不知道!这些你懂了吧?”张凡虎在最后拍着智力的肩说道,完全忘了边上还有一个人,对着这个榆木脑袋几乎是吼道。
“哥~!”智灵早听明白了,本来要走的,但是听到张凡虎这样细心地为智力解释道顿时羞怒交加。
“它要跑了!我去追!”张凡虎身躯一震,顾不得回头一拍白墨臀部冲下了小沙丘,冲向了那头明明一动不动的大羚羊,留下顿足的智灵和一脸恍然大悟与啧啧称奇的智力。
白墨驮着张凡虎以冲刺速度一直跑了数百米之后才慢慢停下来,回过头来看着还有个人影的智灵,张凡虎还是觉得讪讪的。
能在危机四伏的沙漠生活的动物哪有可能那么容易被捕捉住,更何况是像张凡虎这样明目张胆地纵马扬鞭地冲过去。
张凡虎找了一片珍贵的阴凉地,从每个猎手必备的猎带中取出一块炭黑和一个小皮袋子,从中倒出白色的粘稠树汁。没说的,为了成功哪还管其他,张凡虎拿着就往身上涂抹,而且还得小心翼翼按条理进行。
布满半枯黄草甸的荒漠上出现一匹巨大的斑马,它身高两米有余,长达三米,但就是这样的体型相对于它的身躯来说也小了。因为这匹斑马脊背敦厚无比,而且肩部到地面的距离远远超过一般斑马的一米五左右,达到了近一米八!最让人奇怪的是它的背部有些奇怪,脖颈部似乎有个巨大的肿瘤,而且整个身躯看上去极不协调。
怪事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对于大羚羊来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虽然斑马在荒漠总体数量较少,但是斑马中最大体型的细纹斑马却就是主要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而且这种大型斑马也是喜欢单独生活,以大羚羊的阅历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即使它正慢慢向着它走过来它也觉得这没有什么,因为它相信体型只有它三分之二的斑马绝对不是它的对手,况且自己还有对方没有的尖角。
数分钟后,一座沙丘后面又绕过来一匹斑马,虽然体型较最先出现的这匹要小,但还是体型诡异地比寻常的要大。大羚羊还是卧在半枯黄的草上,心中甚至放下了负担:两边都有斑马出现,那就是说周围几乎没有能威胁到自己的食肉动物出现了,况且这两匹斑马联手也不是我的对手。
第三匹,第四匹,六七八九连续出现,虽然大羚羊不会数数,但是这些突然出现而且呈包围状的斑马群还是让它感到了一阵不安,而且微风中带来炙热的空气中的气味有些陌生,并不完全是那种它较为熟悉的斑马气味,似乎混杂着其他动物和植物的味道。
十余匹斑马占据了这四条沙丘交界的主要通道,如果它要逃跑就必须要冲过它们的阻挡,当然它也可以直接冲上身边的沙丘,然后从沙丘另一边突围。大羚羊是经历过多次生死劫难的,它能安然活到现在绝对不是靠的运气,在这时候他感到了一种深深的不安,这是以前面临五只棕鬣狗也没有的一种危机感受。
“嘘嘘!”突然两声呼哨声响起,大羚羊一惊就要逃跑,但是却发现所有的斑马在听见这声音之后都慢慢退却了,消失得就像它们出现的那么神秘,这声音似乎对它们有巨大的影响。甚至连它觉得安全的沙丘上也飘下来一阵沙尘,显然上面沙丘后面还藏有斑马的同类。
“嘿嘿,我们先不捕捉这猎物,因为我们有更大的猎物!”发出呼哨声音的当然是张凡虎,现在他在对数十个猎手们兴奋地解释道,他指着数个淡淡的脚印——人的脚印。而且,这不是他们的人留下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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