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时。
【叮,恭喜宿主吸收完成。】
【宿主:陈凡,年龄:35】
【寿元:123年,修为:筑基一重】
【拥有:筑基术(10%)先天道体(30%)龙息(10%)生生不息(10%)】
【经验点:十一万八千/五十万点】
陈凡清醒了过来,却并没有第一时间动作。
龟息术在此刻启动。
打打杀杀什么的,最讨厌了。
能一击秒杀,就绝不拖沓。
陈凡睁眼的时候,浑身的气息最起码暴涨了十倍有余。
这气息,哪怕是在金丹境面前,也是不遑多让。
手中的青竹剑更是直接出鞘。
源源不绝的剑气萦绕周身,形成了一个将他紧密包裹的剑气圈圈。
剑光一闪。
三个大汉没来得及吭声,就已尸首分家。
滚烫的热血洒在陈凡的脸上,衣服上,也将只只的毛发染成红色。
陈凡接下了昏迷中的只只,而后……双腿一软,又跪了下来。
妈的,坐太久,腿麻了。
陈凡抱着只只坐了许久,才稍稍缓过了一点,
青竹归鞘,当作拐杖支起了身子。
便是头也不回的向着丛林之外走去。
天冷了,风一吹,树叶就哗哗的落。
怀中的只只穿着真皮大衣,倒是不觉得冷。
陈凡就像抱着个移动火炉一般,身心便也温暖了起来。
黄龙潭边,狼藉一片。
潭水之中更是漂浮着三具尸骨,那是三宗之主的。
其皮肉早已被潭中的黄鳝精给啃的渣都不剩。
微风浮动,皑皑白骨就随着潭水随波逐流。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趁着夜色出现在此。
晃晃悠悠,连路都走不稳。
正是去而复返的陈凡。
他走的急,差点忘记了这里还有好东西没有拿。
趁着黄老鳝的尸体还没发臭,应该还能卖个好价钱。
而三个猎妖人的身上,好东西肯定也不会少。
陈凡肩上扛着黄老鳝,对着三人的尸体翻找起来。
找了半天,却只翻出了上百两的碎银,以及三颗碧玉般的翠绿色石头。
握在手中,能感受到一股温润的感觉。
甚至还有丝丝灵气顺着掌心,进入身体之中。
陈凡收起了银票,转而看向这玉石。
确认过眼神,是没见过的新奇玩意。
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灵石了。
能够用来修炼,也可用来补充灵气的消耗。
是个好东西。
陈凡同样收起,紧紧的揣在了兜里,以备不时之需。
而后,取下了三人腰间的猎妖令牌,随手揣进了兜里。
接着,就抱着只只,缓步向着大路上走去。
本是想拦住顺路的马车,给点银子,搭个便车。
可陈凡和只只满身血迹的模样,一路上引来了不少担忧的目光。
没有马车愿意停下,陈凡也就只好步行。
肩上的黄老鳝很重,陈凡走的有些吃力。
可不知为何,总感觉肩上的压力在缓缓减轻。
起初,陈凡以为是黄老鳝尸体内的水分蒸发所致。
但在第五天的时候。
陈凡看着肩上剩下的一具骨架陷入了沉思。
当事人只只吃饱喝足,慵懒的躺在陈凡的怀里撒娇:
“主人~”
陈凡嘴角勾起一抹慈父般的微笑。
将肩上的骨架随手一扔。
不就是钱嘛。
钱没了可以想办法再赚,但是……只只再不打,以后长大了恐怕就没机会了。
现在就敢肆无忌惮,以后还得了?
陈凡二话不说,拎起只只的三条尾巴,冲着屁股上就是一个大逼斗。
下手毫不留情,啪啪声响不绝于耳。
只只马上就哭了。
“主人不要~不行的~那里……那里是尿尿的地方!”
陈凡:(ノ`Д)ノ
暴躁的陈凡停止了动作。
却忽然发现,只只的气息变的浑厚了不少。
第三条尾巴也长了出来,摸起来毛茸茸的,很好撸。
甚至就连瞳孔,都多了一抹暗金色,与陈凡体内的那一缕龙气极为相似。
陈凡揣测,只只吃了道血果之后,想必也吸收了其中的龙气。
实际上,道血果的生长之地绝非偶然。
一般只出现在绝世大妖的栖息地周边。
除了拥有极为精纯的天地精华之外,还会蕴含一缕大妖的气息。
出现在龙穴周边,吸收的就是龙气,出现在凤凰窝边,自然就是凤凰气。
会随着环境不同而产生变化。
如此,那黄龙潭的传说,想必也是真的了。
陈凡暗自点头,他这一辈子,还没见过真龙呢。
正想着的时候,一阵马儿的嘶鸣声从背后传来。
转头看去。
一溜光秃秃的马儿出现在眼前,为首的两人,还是熟人。
正是当初送陈凡来这里的车队。
半年过去了,马背上的鬃毛长出来一些,却不怎么显眼。
仍旧是一副狗啃景色。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陈凡知道自己回家有着落了。
而见面的时候,陈凡笑了,车队的队长笑了,镖队镖头笑了,就连只只,嘴角都勾起了一抹微不可察的弧度。
只是各自的笑容之中,隐藏的含义都各有不同。
陈凡笑的很真诚。
当坐上马车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到家了。
车队队长则是苦笑,看向只只的时候,眼中的提防之色,都快溢出来了。
只只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样子。
屑狐狸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只不过是嫌鬃毛太硬,拔点毛想睡的舒服点怎么啦!
不出意外,这回车队的马又要遭殃了。
当历时三月的时间,重新回到药城的时候,陈凡都不好意思面对车队的队长。
走的时候,将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留了下来。
脚步匆匆,半道上,还差点摔一跤。
只只不明白陈凡为什么跑这么快,它只知道终于到家了。
不用忍受风餐露宿的日子了。
……
衙门,正是升堂之时。
明镜高悬之下,站着一道嚣张的人影,哪怕是在惊堂木的提醒之下,也丝毫不跪。
云霸手持官刀,站在一旁,面露难色。
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这人的腰间,挂了一块金灿灿的猎妖令牌。
此乃圣殿专门颁发,彰显身份的物件,足足要猎杀十头大妖,才有资格获取此物。
拥有此令,也说明是为王朝做出过贡献,确实有见官不跪的资格。
可是……此人却凭借猎妖人的身份,当着人丈夫的面,强行欺负人家媳妇,完事后还让人丈夫给钱。
这……就算是这样,可也不能那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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