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轰动
俗话说的好“来得好不如来得巧”,这其中就有一种很重要的元素——运气。
话说叶墨在这么短的时间段内连续得到那么多的好东西,也都是因为他的一些行动和经历都太过巧合,试想:要是他不是个游戏小白就很有可能得不到“黑夜传说”,这样他即使能够领到“拯救陌生人”的隐藏任务也打败野狼王从而无法救活楚天涯;叶墨一旦没有了“指天划地”,一切的战斗技巧都要慢慢地学习,而且无法保证会强过前者;这样一来,叶墨便无法使自己的先天属性达到“神阶”,没有了“九霄神雷”他便无法战胜虎狮兽,以一名新手来说,在《弑神》中则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达到十级;等他十级了,那些个隐藏任务都已经被他错过了;而在后面的“妖狼本末”中,必须要保证的有这么几点:第一,拜师苏神医,不然没有了“匿影无形丹”和“极品十全丹”的叶墨恐怕连“一般”的评价都不一定拿得到拿到;第二,拥有“守望之眼”,没有守望之眼中的“天地宠儿”,叶墨恐怕只能带着带着遗憾看完那完美的结局,而事实上,《弑神》所设置的这一副本中,如果玩家在妖狼与血族战斗结束前死亡,则所有在副本中获得的物品都将丢失;第三,要有良心;其中第三点才是最为重要的,如果这一切的经历换做让凌云或天下这样的游戏老手来,恐怕他们会在楚天涯那一关就拿了神器“思过剑”走人了,而在面对小狼天痕时,也一定会“理智”地下杀手,或者是在副本中拿了“风色幻想”便不再理睬护月天狼一族的死活;在面对五名毒龙山贼时,凌云等人恐怕也不会舍得拿自己那得之不易的经验来冒险相救;唯一的好处就是如果看出了落难商人是一个隐藏任务而出手救了他,并且也拿到了地产,他们百分之几百会选择拿走全部的地产,得到的倒也是比叶墨得到的多。
这样以后,似乎叶墨得到的这些东西都是理所应当的,反倒是如果不让他得到却是大大的罪过了。
或许这真的就是房家高所说的“好心有好报”吧。
回过神来看叶墨和金满仓的合作,两人现在可谓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荣辱与共。
叶墨拿出那份地产时,金满仓在人生的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要知道,一份永久的地产存在的价值是不可预料的,而且经过金满仓的细看,发现这块地竟是华夏城中占据绝好位置的一块!
“夜老弟,我劝你暂时不要出售这块地;现在普遍没有人知道那一块地的价值有多高,这会造成高价值的地块低价出售,反而便宜了那些投资者;以金某看来,最好是等一些店面开始发展的时候在将此地块拿出来拍卖,到时候可又是一份不可估计的巨大财富!”金满仓可是真的吧叶墨当做是自己的合资人了,所以一切都是为了两者的最大利益方面出发的。
“既然如此,那我就再保留一段时间吧;不过,这建帮令才标价多少才合适?”叶墨本是想标价10万金币的,不过现在还是问问身为行家的金满仓比较妥当。
“这建帮令可不同于其它商业投资,那是一种象征、荣耀!当一个强大的帮派崛起时,它有庞大的人脉作为基础,只要有丰厚的战斗、商务资源作为辅助,那它将成为一个传说!一个让人听到就会肃然起敬的传说!尤其是夜老弟手中的这一块建帮令,这可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块!第一意味着荣耀和眼光!无论任何事情,第一个将其挖掘出来的总是最有眼光的那个,因为‘第一’意味着超越、创造!他挖掘并尝试了常人不敢或想不到的事情,他预卜先知了这一事情的成就,并成功地完成了它!世人们便会相信他的眼光,甚至达到了盲目的境地。如此一来,在庞大的名望支持之下,这一帮派就是一种象征——象征着最强与指引!”金满仓说的时候很是虔诚,似乎他已经对这个未出世的帮派有了膜拜的意念。
“那该怎么标价?”叶墨点了点头,问道。
“一百万金币!每次加价不可低于10万!如果不这样简直对不起‘第一帮派’的名号!”金满仓义愤填膺地说道,仿佛是在为“建帮令”抱不平一样,“至于拍卖时间最好是在两天以后,因为我们还要花费时间进行推销、广告,以吸引那些有意向要收购此令牌的人来我华夏拍卖行准备!”
说道后面的时候,金满仓心中救回升起一阵自豪感:这将是一场壮观的拍卖会!
“一百万…好吧,一切按照金老板说的去做,我只负责提供拍卖物品就是了。”叶墨十分不负责任地说道,其实他对这方面的事情并不了解,与其装作什么都知道不如老老实实地放手让金满仓去做,反正两人的利益关系是息息相关的,对方是不可能拿自己的拍卖行开玩笑的;而对于一百万这个数目,他还真的有些吃惊:要是这些钱换成现钱,可就是整整一百万人民币!
“夜老弟你就放心吧!金某一定会将这块令牌卖一个让你满意的价钱!至于中介费用,金某自然是不会收的。”金满仓笑呵呵地说道,他可是经营这间拍卖行十几年的老手了,自然是信心满满。
“不,需要的中介费用还是照旧吧;毕竟金老板也已经付出够多了,该收的还是按照规矩来。”叶墨这般说道,要是这枚令牌真的能卖处一百万的价格,那他的生活可就有了保障,基本上可以脱离中低阶级的经济水平了。
“那也好,不过按照我们双方所持股份,金某到时候就只扣下5%的手续费用吧。”金满仓倒也不客气,毕竟这5%到时候可不会就单单5万金币那么简单!
“那我先走了,之后的拍卖会我再来。”叶墨想着也没有自己的事情了,于是告辞离开。
他前脚走出拍卖行不远,系统后脚就通报道:“世界第一块建帮令牌将于两天后下午2时在华夏城的华夏拍卖行进行拍卖!请有意收购的玩家如期前来竞拍!”
… …
通报连续进行了五次,但是就这五次让所有的玩家都知道了这一消息并成功地引起了轰动!
“怎么会这么快?难道现在好已经有人能够斩杀25级的BOSS了?”今天的凌云真的是少有地失态了两次,之前的一次是高峰拍卖行的事情让他有些遗憾,而现在第一块建帮令出来了则是让他为之动容,“看来要找父亲好好地对话了… …”
“操!老子这就下线去说服那些个老不死的!这块令牌我要定了!”正拿着百炼精铁剑斩杀10级龙纹熊的天下一声怒吼,竟然是直接下线了!
“告诉我父亲,我缺钱。”沧海有月(林如海)对身边一名弓箭手说道,那名玩家马上就下线去了。
“思维!马上把情况告诉老板!看是不是要拿下这块令牌!”半缕发髻(**明)对正在前方顶怪的张思维说道,后者郑重地点了点头也是下线了。
天鹏虽然是以中介身份为玩家兑换金币,但是为了保证游戏的公平性,天鹏公司和中华银行签下了合约:无论任何一方需要兑换金币都要经过中华银行进行金额转移,再由天鹏公司进行对单并在游戏中转账至相应玩家的账户中;而如果是天鹏方面对自己势力团队进行兑换,则其支付的兑换金额将由国家进行收取,也就是说:如果宋尚国要给自己团队兑换金币时,无法达到“自我循环”(拿自己的资金对自己进行投资,资金最终回到自己手中,而投资方免费收获游戏中的金币)的效果。
可以说,《弑神》内的公平性已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了。
“风伯伯,这块令牌是个契机;如果可以拿下,将来高峰在《弑神》中的地位将不可撼动!”这是一名正在和高峰总裁风中天通话的男子,细看之下竟然就是当天在华夏城内看到叶墨和风悦亲昵行为而怒气中发的那名男子。
此人名为孙皇帝,游戏名称“君临天下”,是个战士;他的父亲和风中天(便是那买下凌霄城拍卖行的“高峰王者”)是从小拜把子的兄弟,和风悦也算得上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只是风悦一直当孙皇帝是自己的哥哥,从来没有对其有过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而当风悦生日那天,风中天宣布两人的婚约时,她才下定决心要自己争取自己的生活和幸福。
“嗯,我会考虑的。”此时的风中天是有些郁闷,因为刚刚买下凌霄城的拍卖行,是看中第一个由玩家领导的拍卖行这方面;而现在,系统的那个拍卖行竟要拍卖“建帮令”这样脍炙人口的物品,这让他想要去竞拍却又有些为难。
“还有,风伯伯;我今天看到悦悦了,就在华夏城内,和一名男子走得很近…”孙皇帝漠然道,心中虽然很不想承认这一事实,但是自己喜欢的女人的确是在自己面前投入了其他男人的怀抱中。
“什么?找到悦悦了?那男的长什么样子?是现实的面目吗?可以查到那人住在哪里吗?”风中天急坏了;这些天来,家里的长辈都快吵翻天了!纷纷要求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搜寻,就算是大海捞针也要把风悦找回来!
“不知道,不过悦悦似乎和一个叫做‘天香阁’的团队在合作,说不定也有现实的来往。”孙皇帝对这些事情调查了很久。
“天香阁…排名中就有她们两个成员,加上悦悦的话…这个天香阁不简单…”风中天分析道。
“那怎么办?要在《弑神》中找到悦悦吗?”孙皇帝问道,要是让他继续看着风悦在其他男人的生活中,简直是一种煎熬!
“还是算了吧,悦悦在游戏中将我们这些和她有关系的人都放到黑名单中了,根本联系不到她,这说明她还不想和我们见面,这样的话即使是在游戏中找到她了也无法得知她的所在,还是继续在现实中加强搜索吧。”风中天皱了皱眉,这般说道。
孙皇帝虽然心有不甘,却无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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