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望无际的鄂尔斯平原有整个大陆最常见的一种花,这种花的名字叫做傲兰花。傲兰花共有两种颜色,一种是淡蓝色,另一种则是淡青色。而其中淡蓝色的花也是最常见最平常的,而淡青色的傲兰花则很少见,当然淡青色的傲兰花也很珍贵。
而鄂尔斯平原则是在圣魔大陆的南方,距离霸天王朝也不过大约七百多公里的路程而已。鄂尔斯平原除了最常见的傲兰花以外还有一种类似地球上马的二阶魔兽,这种低阶魔兽的名字则被人们称为旋风马。
旋风马的由来则是因为这种魔兽的速度非常快,可以进行长时间的负重奔袭,有日行千里,行如风,快如电的美誉。又因旋风马极好饲养,容易大量繁殖,所以旋风马也是被各国广泛运用到军事当中,是做为骑兵最好坐骑之一。
鄂尔斯平原是旋风马的天堂也是乐园,而在鄂尔斯平原的最深处却有着一个很独特的地方,三座海拔不过千米的青山独立在鄂尔斯平原上也算为整个鄂尔斯平原平添了几分别致的景色。
而在这三座青山的背后面却有着一个繁华的城市,说他是城市是因为这里有着整个人类都市都拥有的东西,而这个繁华城市正是依附于霸天王朝的二等公国——傲兰公国!
为什么说一个城市就是一个公国呢?如果从天空往下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座繁华的城市很大,比之霸天王朝的国都霸天王城还要大上几分。而这座繁华的城市很明显的分为了两个部分,也就是内城和外城。外城的面积是内城的三倍大小,而不管是外城也好还是内城也罢,我们都会发现他们的城墙都修的很高,目测其外城高度应该不会低于五十米,而内城更是不会低于七十米。
而此时的傲兰公国中的各大街道上都不停的穿梭着各种手持武器的士兵,看其情形,似乎是整个傲兰公国遇到了什么时候大事一般。
“踏,踏,踏!”一阵马匹快速前进时所发出的声音由远极近的传来。而此时一些在外城摆着地摊做着生意的商人惊讶的看到一名傲兰公国的传讯兵骑着旋风马快速的向内城行去。
“报……”传讯兵**的旋风马就如一阵风一样快速的来到了内城豪华宫殿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不带丝毫多余动作的传讯兵一边快速跳下坐骑,一边大声的叫道。
看到这名传讯兵,守在宫殿大门外的数名宫殿守卫直接给予了放行。并不是这些守卫
不称职,而是因为这名传讯兵手里一直都高举着一道镶嵌着淡蓝色花边的令牌,也正是因为有这么一块令牌,所以传讯兵才会如此之快的的由外城进入到内城而没有受到任何人的阻拦地。
豪华宫殿的大殿中,一名头带皇冠身着上等丝绸所绣成的青色连体衣的中年人此时正与一名年约六旬的老者在商谈着什么,这时外面的那一声“报”字将这名中年人的视线给吸引了过去。
“一等传讯兵见过吾皇,见过国师大人。吾皇万岁,现我傲兰大军已成功攻占霸天王朝第一天险禁天城与盾天城,刀锋直指霸天王朝的第三座城市魔天城,兰胜将军特让下属前来回报!”跪在地上的传讯兵大声的说道。
“好,太好了!兰胜将军果然没有让朕失望啊。哈哈!哈哈哈!好,一天之内连克两城,看来这一次我一定要亲自为兰胜将军备下一份大礼才行了。”位于王座之上的中年人一边大笑着一边又不停的称赞着。
看着还跪在地上的传讯兵,傲兰公国国主傲兰四世笑着说道:“你辛苦了,先下去好好休息吧。”
“是!谢皇上,恭祝吾皇圣安,万岁万岁,万万岁!”传讯兵的身影很快的就消失在了大殿的门外。
看着已经离去的传讯兵,傲兰四世这才一脸兴奋的坐回到自己的王座上,转过头看了看旁边的那名年约六旬的老者,原本已经坐下去的傲兰四世再次站了起来,向一旁的老者行了一礼后才一脸笑意的说道:“国师,这次朕的傲兰大军能如此轻易的就攻占霸天王朝的第一天险还真是多夸了国师为朕推荐了如此一名优秀的人才啊。”
顿了顿后傲兰四世才接着说道:“当然了,血衣骑士也是这一次的最大功臣,毕竟,没有那五万的血衣骑士团的话,就凭朕的这区区二等公国又怎么有那个勇气与整个南方武力排名第二的霸天王朝相抗衡呢!”
听到傲兰四世说出这样的话后,坐着的六旬老者只是淡然五笑道:“皇上无需多谢,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傲兰国拥有二十万的血衣骑士,就算霸天王朝这次向我国派兵来征也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以鄂尔斯平原的先天地理优势,骑兵在这里可是能超常发挥的,他们也定会有来无回的。”
“国师言之有理,朕也相信血衣骑士团有那个实力定能让霸天王朝的远征军有来无回。能得国师之助是朕的大幸,也是整个傲兰的大幸啊!”傲兰四世有些感概的说
道。
坐回王座的傲兰四世心下不由的感概万千,傲兰公国敢以一个二等公国的身份向霸天王朝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宣战,这要在以前傲兰四世不要说做,就是让他想上那么一想也会让傲兰四世心底发颤抖。
自己的傲兰公国之所以是一个二等公国这还是因为傲兰国所处的先天地理环境所致,毕竟在整个鄂尔斯平原也就是那么三座青山围绕在自己国家面前,而除了这三座青山以外,整个傲兰公国都将面对的是一马平川。
无险可守也是傲兰公国无法向外发展的一个先天原因,虽然傲兰公国拥有人口一千二百多万,拥有军队超过一百万,但却无法向外发展。而能拥有二等公国这样的称谓则是因为旋风马的关系。
傲兰公国拥有最大的牧马场,而整个鄂尔斯平原也可以说成是傲兰公国的马场。每一年傲兰公国都会向霸天王朝送上无数的旋风马做为进贡之礼,同时傲兰公国也与各国都做着关于旋风马的生意。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天然的牧马场,所以霸天王朝才会授予傲兰公国二等公国的称谓。否则,以一个人口区区不过百万之数的小公国又怎么配称为二等公国呢。要知道以傲兰公国的人口数也只不过是比一些大国的城市人口多上一些罢了。
而现在傲兰公国却拥有了背叛霸天王朝的勇气这事还得从几年前说起,那是发生在六年前的事,当时傲兰公国的傲兰四世在进行每年一度的草原猎守时“无意”间救下了一名身受重伤的六旬老者。
这也怪当时的傲兰四世心情太好的原故,一时善心大发就将这名老者抬回了自己的宫殿进行了医治。结果在医治的过种中“无意”中得知了这名被自己临时起意所救的人竟然是一名圣阶级强者。傲兰四世由最初的大惊接而转为大喜,在这名老者受伤期间,傲兰四世就像儿子服侍老子一样的对待这名老者。
在老者伤好之后,傲兰四世希望老者能留在他们傲兰国。毕竟一名圣阶强者的份量实在是太重了,虽然他不知道这名拥有圣阶级实力的强者怎么会受伤,是因为敌人还是因为自己在修练时意外受了伤。但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将这名老者留下,那么他们傲兰公国的实力毕将向前跨出一大步。
而这名老者念其有救命之恩,所以最终敌不过傲兰四世的苦苦哀求而选择了留下来,而在这名老者答应留下来后,傲兰四世直接以国师之礼对待老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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